阳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阳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 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BS2022072
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85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阳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856800.00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完工期
最高限价
1
阳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项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工(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超出该交货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人民币856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工。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上截图)
4、投标供应商须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阳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 22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 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投标供应商凭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五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人名称: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支行
帐 号:674373336113
(2)各供应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要求措施,进场人员均须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市外来(返)阳人员进场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绿码人员严禁进场。
八、釆购人及釆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釆购人:阳春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2-7722223
地 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78号
釆购代理机构: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方式:18819892263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
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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