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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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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2022/4/13 10:29:12      点击:

项目概况

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8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202242715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2-00689

项目编号:441781-2022-00689

项目名称: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9,218.1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669,218.1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69,218.16

3,669,218.1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60个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春湾镇人民路中路(南出口)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
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税局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资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上截图)
6、供应商须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至 2022年04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五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请投标供应商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1)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人名称: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支行

 号:674373336113

2)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等渠道上发布公告,在磋商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磋商截止前 5 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3)请各供应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要求措施,进场人员均须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市外来(返)阳人员进场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绿码人员严禁进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

  址: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2-7823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3号8栋11号

联系方式:1881989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小姐

  话:18819892263

广东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3日